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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1月底停发机动车环检标志,公安实行遥感监测

  按照国家多部委今年9月份的新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不再核发,取消核发后,山东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从山东省情况来看,目前,济南、青岛等9个市已经停止核发标志,其他市仍在核发标志。

  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实行环保检测和安全检测两证合一,是国家机动车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据悉,各市将加强与公安、质监部门沟通对接,组织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严格落实,于2016年11月30日前全面停止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自2016年12月1日起,各市环保局、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所持有的空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全部作废,由各市环保局收回、销毁。

  根据规定,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的监督抽测工作,有效防治这部分行驶里程长、排放强度高车辆的污染排放。

  公安交管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要支持配合环保部门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遥感监测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遥感监测车进行检测,另一种是在道路两侧安装检测仪器,通过激光检测汽车尾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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